10月12日消息,可以共患难不可共富贵,陡然增加的财富让人失去昔日祥和,糗事百科创始团队上演内斗一幕,直接导致第二大股东出局。近日出局股东抖糗事百科内斗详情,称财富陡增致失和。
据了解,糗事百科创办自2005年,以网友真实糗事为主题的笑话网站,话题轻松休闲,目前在年轻人中十分流行,自2005年创办以来,到2010年,糗事百科每个月通过网站广告和用户捐赠获得的收入大约在5000元上下。
2010年10月,糗百创始人“黑衣大葛格”找到新合伙人“霜叶”,许诺给“霜叶”18%的股份,邀请“霜叶”参与糗事百科的运营和发展规划。在将糗事百科一年收入达到10万元,估值达到2千万后,糗事百科爆发内斗,创始人“黑衣”逼迫“霜叶”退出糗百团队。不过,双方因为股份原因产生严重分歧。
据“霜叶”在问答网站知乎上爆料,自己当初持有的18%股份被全部侵占。此部分股份加入时价值36万元人民币,离开时价值540万元人民币,但被“黑衣”以2万元打发钱。
“霜叶”还指出,在糗事百科收入开始暴增之后,除了需要自己提供管理和发展思路,以及指导如何开公司等必须要我来做的事情之外,任何时候决策都没自己的事。“原来早已准备把我踢开。黑衣的理由是我不能全职加入,且商务拓展没有什么进展。”
糗事百科创始人“黑衣”则回应指出,霜叶曾兼职参与过糗事百科的广告销售,但因收效不明显,很快糗事百科就用回了AdSense。这也不符合“霜叶”自称接受糗事百科的管理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糗事百科的口号是:“快乐就是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现在糗事百科自己的内斗反而成了行业的一个笑料,并引发业界围观,有分析人士认为,糗事百科另两位股东还是太老实,犯了PR的大忌,要一口咬定根本没有承诺股份的事情,或者这样狡辩:当初承诺给你股份是基于一个前提:你必须全职加入,否则股份作废。
出局股东自述:
关于我与糗事百科问题的说明
很多人知道我在去年加入糗事百科,并成为第二大股东的事情,因此现在也仍然有人时不时来咨询合作事宜,那么在此进行一次具体的说明。
我已经与糗事百科网站没有任何关系,糗事百科网站的站长黑衣已经侵占了我的全部股份,并把我从团队中踢出.所以以后不用再找我谈糗百的合作问题了.具体的说明如下:
第一,经过简介。
2010年10月底,糗百团队的某成员通过朋友找到了我,想让我给糗百的发展提出一些办法。我在了解具体情况后表示,要和站长黑衣面谈并得到股份,才会加入并给出帮助。而后与黑衣进行了会面。当时的糗百月收入只有5000元左右,且老旧的服务器已经超载。收入基本上只够维持。黑衣对于糗百的发展不饱期望,认为不会赚到钱,能够维持就凑合了。我给他讲解了自己的想法,并作出了之后的发展规划及展望。向他说明了糗事百科可以在一年的时间内达到月收入超过10万,估值至少可以到2000万rmb,以及如何做到。
黑衣认可了我的思路,并承诺给予糗事百科15%的股份,后又主动提出增加到18%。当时我说明了自己的想法,也表明了虽然参加共同创业,但我有自己的生意,不论将来糗百发展如何,我都肯定是兼职,而不可能全职投入。我的目的是拿到一些股份,然后把网站做大,通过将来出售股份获得应有的回报。
而后我通过朋友关系,以半价左右的价格替糗百购买了新的服务器并垫付资金。不久又通过朋友在此购买了两台半价服务器。仅此一项便替资金紧张的糗百节约了5万rmb以上。
从2011年起我正式加入糗百的管理,商谈的结果是我来作为团队的头脑,提供管理和发展思路。同时由于人手少,商务方面也由我兼任。由于这之前糗百的管理权并不在黑衣手上,而是在另一位之后退出的成员那里(具体涉及他们之间的矛盾,出于尊重,不深谈),因此在接手后广告等方面都需要从头开始。经过一个多月的尝试,我发现糗事百科网站的广告回馈效果是非常差的,只有同等网站的1/3到1/5左右,因此如果卖广告位给客户,对客户而言基本稳亏不赚,这样也影响糗百自己的名声。
经过团队的讨论,决定放弃了原本打算的外联广告方式,仍然采用google的Ads广告。另一方面,虽然不断有客户提出投放广告或其他合作,但由于黑衣一直说在准备改版,无法有长期和确定合作,所以之后几个月基本上就没法再谈各种商务合作了。
在2011年接手管理后,顺着我提出的发展思路,糗百的用户数和收入都开始持续暴涨。到3月份时候已经达到了月收入2-3万元左右。此时黑衣和另一位创始团队成员G(我加入后的核心成员有三人,黑衣、我、G,后来又有两人陆续加入)开始有了过于豪迈的期望值,从之前说要做1000万美元估值,到开始说要做1亿美元估值。我察觉了这种过于盲目乐观的气氛,认为应该对团队发展有一定制衡。
作为团队中的头脑,我提出应该有决定权或否定权,防止黑衣或G头脑发热而做一些不理智的决定,但大概是怕我夺取控制权,此建议被否定。此时两人也提出准备成立公司专职运营网站,并且和另外两人一起都在准备辞去现有工作。我不赞成仓促成立公司,而应该在有一定发展基础后才走这一步。但两人意志坚决,我便退一步提出如果糗百月收入可达到5万便不再阻止,并且在成立公司前要告诉我,我好对他们进行公司经营的简单培训。
而后他们便很少再与我联系,直到6月我偶然问起G,才得知黑衣已经悄悄于5月份注册了公司,4个人都已经辞职加入了公司。考虑到这4个人都没有经营管理经验,我仍在老婆刚生完孩子的情况下,抽时间去了办公地点,对黑衣进行了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指点。事实上,直到此时,我仍然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黑衣一直没有给我股权的书面确认。
由于黑衣和我都混在一个论坛,我并没有太担心这个问题。而且黑衣曾经说自己年收入超过40万,我觉得这种收入档次的人应该也不会对我那18%股份有什么贪念,毕竟他自己有50%呢。因此虽然从2月我就陆续几次提出书面确认股份,而黑衣一直口头答应但却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我却并没太放在心上。直到6月这次面谈,我再次提出了应该明确股权,黑衣还是口头答应了,却根本没有任何行动。直到8月份我才知道,成立公司时根本没有注册我的股权,而在我6月份去给他讲课教导的时候,他却完全装作不知道。
之后到了8月初,某天忽然收到帮我买服务器的朋友的询问,问我服务器是否坏掉。我茫然间回问,才知道原来糗百的新服务器中,有一台进行搬迁,因快递问题出现了损坏故障,但黑衣并没有告诉我,而是偷偷通过其他方式找到了我朋友来寻求解决。如果不是朋友想到先问我,我就完全被蒙在鼓里了。这时候我才意识到,黑衣在有意识的把我排除在糗百的管理之外,而且之前几个月的逐渐冷淡并不是偶然。这时候糗事百科的月收入已经超过10万,提前达到了我加入时所预期的收入水平。
我因此联系了黑衣和G,黑衣的答复是找我没找到。这和之前多次出现的情况基本相同——糗百有决策或事情的时候我总是最后一个知道,而且都是通过G才知道,而黑衣每次都会说“QQ告诉你了没回音”“短信你了大概没收到”“给你打电话了打不通”之类的理由。我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偶然,而是他有意识的做法。因此再次质询股权问题。这一次我终于得到了明确答复,而这只是极品事件的开始。
我得到的答复是:“有鉴于你‘曾经’对糗百的贡献,我们决定‘赠送’给你1%的股份。”而且这1%的股份还要用代持的方式由黑衣持有,我没有拥有权。
突然之间,18%变成1%了。
我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糗百收入开始暴增之后,除了需要我提供管理和发展思路,以及指导如何开公司等必须要我来做的事情之外,任何时候决策都没我的事。原来早已准备把我踢开。
黑衣的理由是我不能全职加入,且商务拓展没有什么进展。于是经他和G商议,决定剥夺我全部股份,只是由于我“历史上”作过贡献,出于“对你贡献的感激”,给你1%股份。
我对此当然不能接受,要求双方面谈。8月中旬,进行了第一次交涉,没有结果。我认为可以削减我部分股份,但1%不可接受。而且最重要的是作为股东,根本没有我参与的股东决议,且是剥夺我股份的决议,为什么他们俩可以来做?这是完全无视股东权益的行为,且没有任何职业道德可言。黑衣和G则坚称1%不可再增加。侵占的那17%股份,他们要用来当作以后招揽人才的期权池。最后决定双方各自再考虑,一周后再谈。
两周后(没错,是两周,他们之后一直以拖延为主,从未按时过)询问G,才知道他们所谓的再考虑,并不是考虑恢复或提高我的股份,而是想找个双方都认识的人来说服我接受1%的结果。于是我放弃了再沟通的打算,提出同意签约,但保留诉讼的权利。于是第二个极品事件来了。
事实上由于我的证据并不足够,且没有书面协议,因此我即使控告,也无法胜诉。但黑衣却吓破了胆,在第二次交涉时又否定了他前一次自己拿出来的股份代持协议。并且要求我必须放弃诉讼权利,否则1%都不给。我终于被黑衣极品的言行所激怒,愤怒下说出如果你这么无耻的话会让你不得好死。于是黑衣获得了新的理由,表示即使给了我1%股份也无法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而后在谈话中再次否定了刚刚提出的条件,说就算我放弃诉讼权利也不给签协议,而要求让G来和我签代持协议。这样才能让他自己摆脱任何可能的法律纠纷(这是他原话)。
我还从没见过这么没有担当的团队或公司领导人,这真是让我开了眼界。由于他突然连续变卦,而G当然也不会答应来替他签协议,因此这轮交涉又没结果。双方约定三天后给出最终决定。
三天后(已经进入9月份),从G处得到答复,由于咨询了法律方面的同学,发现我之前的18%股份由于没有文字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根本可以无视。于是黑衣和G决定1%也不给了,而是改为给10万rmb的补偿,且10月前只给2万,另外8万要逐步慢慢给。同时,这些钱是作为“道义上的感谢”,而不是对侵吞我股份的补偿。换句哈说,就是已经完全不承认我曾经是第二大股东这件事情了。我已经懒得和这样没有道德下限的团队进行纠缠,答应了这个提议,并拟出了协议。而后,第三个极品事件又来了。
他们拒绝签协议。也就是说,先给我2万,而后那8万没有协议或合同约束,纯粹靠他们俩“个人的道德约束”,表示肯定会给,但绝不签协议。对于这种用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作为担保的行为,我除了继续苦笑,已经没什么言语可以表达。由于真的不想再纠缠,因此我又答应了。
最后,我在昨天获得2万元补偿。剩下的8万就只能期待他们的“道德约束”了。而我则与糗事百科团队不再有任何瓜葛。
换句话说,在让糗百获得半年月收入翻了接近20倍的成果之后,我得到的那点施舍还不如我直接把朋友帮忙买的服务器自己拿去淘宝卖掉赚得多。
第二,得失总结。
我的股权变化是这样的:
2010年10月,约定了15%股份。
2011年1月,黑衣主动提出增加到18%股份。
2011年5月,公司偷偷成立,我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被偷掉了全部股份。
2011年8月初,黑衣名义上决定施舍给我1%股份表示感谢。
2011年8月底,施舍的1%股份也被取消,改为10万人民币酬谢。
2011年9月,10万人民币也没能获得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只给了2万,剩下8万看他们的道德水平。
我给糗事百科提供的:
1、行之有效的发展思路,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令网站用户数增加20倍,月收入增加20倍。估值增加15倍(加入时别人最多肯出200万收购,离开时黑衣自称估值已达3000万人民币)。
2、加入后在糗百最穷困潦倒的情况下主动垫资并通过关系先后购买了3台服务器,直接节省糗百资金4、5万人民币(三台服务器市场价格超过10万,如果没有我的关系他们根本舍不得买,尤其第一台完全就是我垫钱买的)。
糗事百科、黑衣和G给我的回报:
1、持有的18%股份全部侵占。此部分股份加入时价值36万元人民币,离开时价值540万元人民币。
2、2万元打发钱。
对于糗事百科,我加入时候目的很明确,占有小部分股份,帮助黑衣把网站在短时间内做到爆发性增长,一年内翻到2000万人民币以上估值。然后可以选择大家继续兼职,然后每年按比例分钱,也不用投入太多精力。或者找到合适的买家进行整体出售,大家按比例分钱。无论怎样,首先是实现大幅度增值,然后获利,且首先是让黑衣获得最多的收益。直到8月获知自己的利益被侵占之前,我的思路中关于优先让黑衣获得最多收益的想法始终未曾改变,即使那之前他对书面确认股份的事情一拖再拖,我也仍然没有改变过想法。这是我作为一个职业商人对承诺的坚持,尽管这份坚持并没换来任何回报,反而是背叛。
但黑衣所想的都是融资、圈钱、上市。并且为了这个目标干脆侵占我的全部股份,用来给他实现目标而充作期权池。而我从来也不认为糗百这样一个没有什么核心价值的小网站值得VC或PE慷慨解囊,毕竟直到现在发展的思路和步伐都还是我在加入时候所制定的,我很清楚糗百的极限在哪,而黑衣和G则完全不清楚。他们甚至连用户分析、市场分析之类的基本事情都不会做,即使在最后8、9月的谈判阶段都还要我教。
我有的是对市场和商业价值的天生直觉,而他们似乎觉得只要有了我开始提供的思路就不再需要我了。大概确实也没法再谈到一起。
另外,一个有趣的细节:刚加入时候,黑衣称我为“联合创始人”;图穷匕见之后,则称我为“历史上曾经对糗百有过贡献的人士”,而这个时候我还没退出团队呢,就已经“被历史”了。
对于黑衣和糗百团队,我认为他们缺乏基本的商业素养。如果我承诺了一件事情,不论是否付诸文字,都一定会去做到。而他们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不仅可以完全不在乎是否有过承诺,甚至可以随便通过侵占别人利益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并心安理得。我觉得无知虽也可怕,但“心安理得”四个字更可怕。尤其是在做出这种侵吞合伙人股份的事情后,还能多次面对面的强调自己心安理得,这真的太无敌了。
他们似乎觉得,只要没有法律的约束,那么随时毁约完全是一件理直气壮的事情,而不论自己是否承诺过任何事。
我确实不了解以前的黑衣是个什么样的人。也许他曾经真的是个不错的人,但很显然突然而至的财富让他变了。
第三,个人心得体会。
首先,我得承认自己有失误。也许是我过于低估钱的威力,也许是我过于高估人的道德下限,总之我在对黑衣和G这两人的信任上犯下了重要错误。损失全部股份,应该说是这种信任所应付出的代价。
从始至终,黑衣和G都并不是抱着一种侵占我股份的心理。在他们两人看来,我没有用处了,那么拿走我的全部股份是一种“理所应当的,完全没有任何道德压力”的事情。这不是揣测,而是经过两人自己多次反复强调的原话。在他们两人的价值观里面,只要是对糗百有利的(事实上是对他俩有利的,因为他俩现在就是最大的两个股东,只是他们总把自己的利益用糗百利益来偷换掉),那么不论什么做法,都是对的,即使这种做法是在侵占别人的利益。因此他们其实是抱着问心无愧的想法来把我赶走的。
没错,是问心无愧。他俩都认为,我在让糗百爆发增长上面有重要作用,但既然我现在没用了,我就可以滚了。
我无从探究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人可以在这么短时间内产生这样的变化。也许是短时间内的账面财富暴增让人扭曲了性格,也许是我一开始接触的黑衣就是个深藏不露的厚黑高手。但我深深以为,如此道德水准,是无法领导一个好团队的。
黑衣缺乏作为一个团队领导者应有的大部分素质。在需要我帮助的时候,他会表现得很诚恳,但在获得帮助之后,便不再有任何感激存在。
他曾说“你所教的那些东西,其实别的很多人也都跟我说过,所以就算没有你我们也一样会如此发展起来”,当然,这是在经过短短半年时间月收入已经提高20倍之后他才说的。我不知道如果有那么多人跟他说过的话,为什么糗百在我加入前会陷入长时间的发展低谷,甚至出现了衰退,而让其管理者不得不四处找人请教寻求突破。
他还曾说“你广告联系不利,所以你根本不配有你那18%股份。”他也忘了这是团队一起商议后决定放弃广告外联,并且糗百在不用Ads的情况下单独出售广告时让每一个客户都只赔不赚的结果。
黑衣不懂管理,如果我不教的话,他完全不知道公司的行政工作究竟都有什么。他也不懂法律,很多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清楚。他同样没有一个Leader应有的担当,作为法人的他会把可能给他带来诉讼的协议推给团队成员去签,而且他对于“合同”和“协议”这种东西有着完完全全的恐惧。我不知道如果你面对一个只要签合同就畏缩不前,什么都说要用他并不存在的“道德”来作为担保的客户,是否也会哭笑不得。
当然,其实在最后联系的这一个月里,黑衣和G给了我很多意料之外的精彩语录。应该承认,在我做生意这十多年时间里,还从没遇到过这样完全没有道德下限,没有商业道德的人。虽然确实损失了全部的股份,但我还是觉得有所收获。至少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对于后面的一些质疑和询问,我在提问主贴的评论中作了回复,很抱歉我对知乎的功能不太熟悉,所以只好找个方便点的回进去了。)
既然有人问道,我就回答一下吧。
首先这是个诚信问题,如果承诺了别人股份,就该尽快书面确认,并且即使没来得及落实到协议,也该承认自己嘴里说出来的话.但黑衣没有.加入的第一天,请我的前提就是我要持有股份.坐在一张桌子前面谈,这事情其实就已经确定了.而后的15%,以及后来的18%,都是黑衣自己嘴里说出来的.我做生意也有十年了,我嘴里说出来的话,我绝对是要认的.即使没合同,没协议,只要跟客户谈判时候我承诺了的,我就都做到.但他们没有.而且从加入到最后翻脸,我大概有5\6次左右跟黑衣专门说过该用书面协议确认股权,但他都是嘴上答应之后不做.甚至偷偷成立公司,已经把我的股份暗中侵占之后,面对我来教他如何开公司,他都仍然满口答应确认股份却绝口不提已经吞光。
第二,关于兼职全职.我加入的时候,谈得很清楚,所有合伙人都是兼职,没有全职.我也说得很清楚,大家都兼职就行了,我加入就能带大家一年收入至少涨10-20倍,到时候要么定期分红,要么干脆网站卖掉.大家都不影响自己的工作,还能都赚到.这是一开始就说了的,所以并不存在什么期权之类的问题.但中途看到有钱赚,黑衣他们改变了想法,又想自己成立公司然后融资然后上市去.我不赞同,但他们已经不再管我的想法.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背着我成立了公司,然后又说我是兼职的所以不给我股份.无论于情还是于理,应该都找不到什么借口吧。
第三,我和他们不是没谈过,自从翻脸以后,面谈大概有3\4次.不是我的态度变,而是他们在变.一开始黑衣说就给1%,而我虽然明知已经被坑,却仍然认可降低我股份的现实,只要求保留3%,也就是哪怕承认他们侵占股份的现实,按6年vest也该有我的那一份.但他坚决不同意。而后就是我同意了1%,但他却因为听说我打算回头告他们,干脆连1%都不给了。这之后又改为说给我10万,我也同意了。但他们又改口为先只给2万,另外8万一年以后看盈利状况“凭良心”给我。这期间,无论是1%,还是10万,又或者2万+8万,没一次肯签协议。基本上是我同意了他们的条件,他们就会立刻否定自己的条件,然后开出更苛刻的条件。我能忍两个月,我也很佩服自己了。
第四,在黑衣等人口中,我是一个光说两句话什么都没作用的人。这里做老板的应该也很多,应该知道一个头脑在团队中的作用。那不是要去编程或要去跑腿才能体现出的价值,如果这才是作用,那做老板的基本都可以从公司里滚开了。我在自己的公司,每天也就是跟客户打打电话聊聊天吃个饭,谈谈合同催催款,以及给手下员工分配一下项目罢了。但除此之外的很多事情并不是用工作量能够来衡量的价值。黑衣本身是个产品经理出身,做项目他ok,管理他没经验。所以我虽然是小股东,却在做头脑的工作。我一见面就确认要他占50%,是因为我做生意时间不短了,我尊重股权。网站是他的,所以我要他控股,让他赚到最多的利益。我因为无法全职(尽管所有人也都是兼职,并且强调过这个事情),所以我只要拿到一小部分增值的获益就行了。现实是增值之后,在他们眼里我这点股份用来留着当期权池更有用,所以我就被踢开了。要知道,我的股权一开始是15%,后来才是18%。如果我真像他们说那么什么都不管光靠忽悠,以大家所看到的黑衣的精明,他会自己说给我15%?他又会自己说给我提高到18%?
最后,我确实没有书面协议证据。不过后面俩月的历次谈判,其实我录音了。不过对我来说,我对于这股份或钱,都已经没有任何兴趣。我甚至不想看到这个人的id在我视线之内。所以,这些录音我不会公布,也不会用来告他们的。
这事情对我来说就到此为止了。我真的恶心坏了。这十年来我没有过这么糟糕的合作伙伴。 |